博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计划公告

  • 日期:2023-06-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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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计划招录岗位和人数

战斗员岗位15名,驾驶员5名;

二、任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职高、中专、技校)。

 3.男性,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优先录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B2 及以上驾驶证的人员、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4.符合国家征兵考核工作规定的政治条件和国家《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职业健康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6.志愿服务消防事业,遵守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不予招收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特别提示
招录流程

(一)信息登记

 即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

 登记地址:博兴化工产业园特勤消防救援站

 联系人:张圣强13355432119

(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根据工作安排由联系人另行通知。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现场核对无误后,复印件与证件照由报名点留存: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

                         

入职考核

 (一)现场报名符合要求的人员,按各报名点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入职考核。入职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体能考核。体能考核共3项内容,分别为3000米跑、俯卧撑与100米负重。三项成绩全部不低于60分视为合格。

 2.综合素质测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做法实施,重点考察招录对象思想认识水平、性格特征、沟通交流能力、基本办公能力等,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二)政审和体检

入职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政审与体检,相关费用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
 1.现场报名时,请报名人员按照指引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工作。

 2.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3.招录对象要确保电话畅通,注意接收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4.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录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招录方无关。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在招录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体能素质测试、心理健康测试、政审等,视为自动弃权。

 7.具体招录工作由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此次招录计划公告为报名摸底,具体时间以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布时间为准,关注“滨州消防”公众号即可随时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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