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滨州市沾化区第一批大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2-02-24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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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滨州市沾化区第一批大学生

生活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各企业:

按照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滨州市第一批大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滨州市沾化区第一批大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一)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符合规定范围、已申领过补助,目前继续在我市企业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仍按原规定标准发放补助。

(二)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到我市各类企业(含中央和省属驻滨企业)和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等)就业,或自主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并在我市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其中,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补助标准提高50%,即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发放7500元、3000元、1500元生活补助。中科院所属研究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当年度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高校大学生,发放补助按“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标准执行。

本次申报的补助时间范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申报方式和流程

由于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于2022年2月26日0时—3月21日0时停机,大学生生活补助系统无法联网使用,本次申报工作由企业负责通知本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大学生提交纸质资料进行补助申报(附件1)。企业填写《2021年度下半年大学生生活补助汇总表》(附件2)并将汇总后的纸质补助申报资料于3月8日前报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逾期未提交补助申报资料者,视为放弃本次申领机会。

办公地址:区人社局二楼大厅10号窗口

联系电话:7810179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通知辖内的企业,各企业负责通知到本企业每一位符合申领条件的大学生,并及时做好补助申报资料的汇总、上报。

(二)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助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追缴所发资金。

 


附件:

补助申报所需材料.docx

《2021年度下半年大学生生活补助汇总表》.xlsx

 

滨州市沾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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