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鲁北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学历要求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事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3月29日为截止日期。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性质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鲁北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属于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人员。
招聘岗位“备注”栏注明“面向高校毕业生”的,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上午9:00—31日下午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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